一、医院基本情况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始建于1935年,坐落于“塞上湖城”银川市,八十余载风雨兼程,医院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考试、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医院,是宁夏规模最大、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专家人才荟萃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建筑面积265485平方米,设心脑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3家直属分支机构。编制床位3500张,设有53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现有职工564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11人,高级职称1164人。2012年成立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院集团,现有41家会员单位。
医院学科齐全、教学资源丰富,涵盖研究生、本科和专科3个教育层次,设有22个学系,承担20个本科专业教学任务。临床医学是国家一流专业、博士学位一级授予点和硕士学位一级授予点,现有国家一流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首批入选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筑面积9950平方米,仪器设备近2000余台件,设培训一部和培训二部。培训一部是集一体化手术教学中心、临床思维与模拟微创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模拟急救与重症监护教学中心和模拟住院医疗教学中心为一体的“现代化模拟医院”;培训二部是以临床基础综合技能训练室、PBL教室为基础,标准OSCE考场为主体的基本技能培训与考试中心。
二、住培基地概况
医院2002年被批准为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4年12月获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拥有33个住培专业基地。基地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带教师资1008人(含住培导师290人、带教医师718人)。目前在培住培学员458名。全科专业基地、急诊专业基地分别于2020年、2021年获批全国重点专业基地。基地现拥有1家协同基地和3家全科医学社区服务实践基地。2021年基地在培学员医师资格考试首次通过率74.68%,2022提升至77.44%,位列全区首位。
三、保障政策
(一)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全面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 号)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宁卫发〔2023〕51号)精神,严格执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住院医师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保障措施
医院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等文件要求,落实住培医师管床数、各类教学活动、各项技能操作等完成情况;定期检查住培医师登记手册、住培管理平台相关教学内容记录情况;严格师资管理制度,采取“双导师制”,所有师资经报名、遴选、培训、考核通过后任用;医院定期开展教学督导,保障培训质量;按时组织临床技能培训、住培年度考核、医师资格考试、业务水平测试、住培结业考核等,保障住培医师在我院轮转期间能学有所获,全面提升临床实践能力,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住院医师。
(三)培训时间及期限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6个月。
(四)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
(1)每月享受国家给予的生活补助1666元和自治区政府给予的生活补助1000元,除此之外,医院每月再提供2050元生活补助,所有住培学员均享受值班补贴,培训满一年者享受医院工会福利。
(2)按照自治区《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宁卫计发【2015】220号)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险”并计算工龄。凡社会人身份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与基地签订《培训劳动合同》;凡单位委派参加培训的,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协议,并按照国家要求,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水平的差额,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
(3)学员与医院签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休假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学员享受与职工同等的餐费补助,医院提供三人间宿舍,10元/天/人,学员在交纳工会会费的前提下可享受工会会员同等的各项福利待遇。
2.政策倾斜
非本单位的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7个紧缺专业学员,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者,每人每月增加500元,免除住宿费。
四、招收计划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拟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50人,招生对象应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招收专业及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基地名称 |
计划名额 |
序号 |
专业基地名称 |
计划名额 |
1 |
全科 |
15 |
18 |
重症医学科 |
2 |
2 |
儿科 |
5 |
19 |
皮肤科 |
1 |
3 |
精神科 |
1 |
20 |
检验医学科 |
1 |
4 |
妇产科 |
5 |
21 |
放射肿瘤科 |
2 |
5 |
内科 |
18 |
22 |
康复医学科 |
1 |
6 |
外科 |
15 |
23 |
放射科 |
13 |
7 |
麻醉科 |
20 |
24 |
临床病理科 |
1 |
8 |
急诊科 |
2 |
25 |
核医学科 |
1 |
9 |
神经内科 |
3 |
26 |
超声医学科 |
2 |
10 |
外科-神经外科 |
2 |
27 |
口腔全科 |
3 |
11 |
外科-胸心外科 |
1 |
28 |
口腔修复科 |
4 |
12 |
外科-泌尿外科 |
3 |
29 |
口腔内科 |
4 |
13 |
外科-整形外科 |
3 |
30 |
口腔正畸科 |
3 |
14 |
骨科 |
6 |
31 |
口腔颌面外科 |
6 |
15 |
小儿外科 |
1 |
32 |
口腔病理科 |
1 |
16 |
眼科 |
2 |
33 |
口腔颌面影像科 |
2 |
17 |
耳鼻喉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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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招收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择优的原则,学员招收不受区域限制,采取个人报名或医疗单位委派两种方式报考。
六、招收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够保障临床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四)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者,具有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医学学士以上学位,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质。
七、申报专业
(一)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如检验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申报专业限定为原本科专业或全科医学专业。
(二)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类专业。
八、补充说明
(一)单位委派招生对象
招收在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方向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社会招生对象
招收高等院校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结业及同等学历考试
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期间可自愿报名参加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考试。
九、招收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实名网络填报。报名人员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nxzyy.wsglw.net/HomePublic/PublicIndex)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具体按照平台要求进行)。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3年)》。按顺序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限填2个志愿。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6月29日。
(三)资格审核
2023年7月2日12:00 之前完成住培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四)现场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时 间:7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 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技能中心三楼小会议室。
(五)现场提交材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3年)》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委派人员需提供单位委派意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成绩占50%,由自治区卫健委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占 30%、临床实践技能测试占 20%,由医院组织实施。按考生三项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全科等7个紧缺专业的学员。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考前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7月11日-7月13日。面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七)录取公示
各住培基地坚持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 考生志愿顺序、考试考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各基地预录取的学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基地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考生限填2个志愿,根据考试结果、志愿顺序进行网上录取。
医院拟录取的学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医院官网予以公示。
(八)报到要求
所有新招收学员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医院报到,无故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被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蒋龙(0951 -6743690) QQ群:377193044
邮箱:nydzykpb@163.com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
邮政编码:750004
微信公众号:宁医大总院住培基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