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培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规培办 时间:2023-02-11 点击数:
文件编号 |
NYDZY-JXZD-018- 2022 |
文件名称 |
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培专项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新增) |
起草部门 |
医学教育管理处 |
部门审核人 |
孙志诚 |
主管院领导 |
夏鹤春 |
批准/生效时间 |
2022年6月4日 |
页数 |
2页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住培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宁医大总院〔2022〕173号
第一条 为提高住培专项经费的使用率,合理使用经费,调动各专业基地和带教师
资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及金额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由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补助资 金组成,每人每年4.2万元。其中,国家每人每年拨付3万元,自治区政府每人每年拨
付1.2万元。
第三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国家拨付经费中2万元用于住培医师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666元,1万元
作为“住培基地建设经费”。
(二)自治区政府拨付经费用于住培医师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
(三)住培基地建设经费使用范围
1.基地建设:用于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购买培训器材、教学设
备等。
2.师资建设:用于参加相关培训的会议费、差旅费,外请专家相关费用等。
3.教材建设:购置、出版教材,编印讲义,培训资料印刷费等。
4.教学绩效:课时绩效、住培导师绩效、住培秘书绩效、住培带教师资绩效、奖励
性绩效等,标准依照医院规定执行。
5.政策倾斜:用于紧缺专业相关倾斜政策支出等。
(四)经费使用要求
1.专业基地根据学员人数及实际需求制定计划,提前申请、列入预算、按需使用。
2.住培专项经费应用于住培教学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及采购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 经费审批程序
经费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医学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